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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布《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项目停工前应做好安全检查!
湘建网政策法规 2022-01-211月21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在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特别是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进行检查、维保;对临时用电、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要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月21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在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通知称,所有项目在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特别是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进行检查、维保;对临时用电、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要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对围挡、工程公告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现场裸土全覆盖,对场内道路、施工围挡、临时活动板房等部位进行清洗、清扫,确保节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
春节期间正常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各项防疫要求,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发生。
通知还要求扎实开展节后复工验收。节后复工前,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就位情况;是否及时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查找、处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是否对所有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施工单位自查合格后应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经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复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前将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见附件)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管理人员应全程在岗履责。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政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附原文:
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合建质安〔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全市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建设工程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产工作作为现阶段主要工作。
各单位要极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企业和项目两级管理人员职责,针对性地制定并细化管控制度,完善各项防范防护措施,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抓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所有项目在停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特别是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进行检查、维保;对临时用电、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要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对围挡、工程公告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现场裸土全覆盖,对场内道路、施工围挡、临时活动板房等部位进行清洗、清扫,确保节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于可控状态。
春节期间正常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各项防疫要求,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发生。
三、认真做好应急备勤值班、信息报告工作
各企业和项目部要合理安排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抓好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加强门卫管理。保证通讯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扎实开展节后复工验收
节后复工前,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就位情况;是否及时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查找、处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是否对所有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施工单位自查合格后应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经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复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前将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见附件)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管理人员应全程在岗履责。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政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五、加强复工条件督查
我局将结合全市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节后复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凡检查中发现未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复工安全检查合格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的,各类设施、防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将责令工程停工,予以信用惩戒,在全市通报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予以查处。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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