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每日一练

湘建网  2023-12-28  【更多二级建造师】

       1.【单选】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导致总工期延误了2个月;2017年1月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台了新政策,直接导致承包人计入总造价的税金增加20万元。关于增加的20万元税金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7】


  A.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承担,理由是国家政策变化,非承包人的责任

  B.由发包人承担,理由是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没有义务承担

  C.由承包人承担,理由是承包人责任导致延期、进而导致税金增加

  D.由发包人承担,理由是承包人承担质量问题责任,发包人承担政策变化责任


  【答案】C

  【解析】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2.【单选】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 )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A.变更价款

  B.计价规范

  C.合同约定

  D.措施项目清单


  【答案】B

  【解析】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单选】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业主方变更的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则调整原则为( )。 【2016】


  A.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低

  B.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高

  C.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高

  D. 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0%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低


  【答案】A

  【解析】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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