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后庄村民安置区7#、9#住宅楼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日期:2019-12-06      46人查看

项目详情: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洛阳市
  • 招标产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后庄村民安置区7#、9#住宅楼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伊洛街道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后庄村民安置区7#、9#住宅楼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19)0152号

3、建设地点:偃师市新新路东,伊洛路北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6、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偃师市新新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25319.78㎡,剪力墙结构,其中7#楼建筑面积为12750.05㎡,地上18层;9#楼建筑面积为12569.73㎡,地上18层。

7、投资估价:约5064万元。

8、工期:60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0、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含)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1月26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日23时59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黄曦13584428715,QQ:1442914181;张广垒15753803441,QQ:7294993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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